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标讯种别:国内招标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种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已相干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欢迎符合相干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1210242
2.3项目地址: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
2.4项目概况: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为保护厂区治安秩序,现对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进行公然招标。
2.5项目预算:约64.8万元。
2.6招标范围: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内车辆管理秩序保护服务,门卫值班与安全巡查管理服务。本项目需配备保安人员很多于12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历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实行合同所必须的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许诺书,格式自拟。)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保安员资历证》,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1年度财务状态良好,没有财务被接收、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事迹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项保安服务项目的事迹,提供合同协议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履行人、重大税收背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谢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誉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履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背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1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1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1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查询证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招标文件获得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4.2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资料: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资历证明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采取资历后审,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历认定。
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拜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获得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许诺书;
③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满足资历要求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⑤投标人满足资历要求的事迹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满足资历要求的“信誉中国”、“国家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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